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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财政部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上海数据交易所预测,数据资产在表内表达将为国家新增万亿元级的资产规模。因此,今年上市公司一季度报告成为我们见证数据资产入表这一历史举措的绝佳观察窗口期,让我们来一睹尝鲜数据资产入表的这些上市公司。


随着上市公司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截止,我国5361家上市公司中有24家初次披露数据资产入表,随后5家公司发布了一季报更正,承认数据资产填报存在错误,均发生在存货科目。因此,截至5月10日,共有19家披露了数据资产,账面价值合计8.20亿元。相较于不考虑数据资产的情形,19家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平均降低0.18%pct。


在数据资产入账科目方面,除开普云、南钢股份通过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2个科目入账外,其余17家均通过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或存货其一进行核算。具体来看,13家通过无形资产入账、6家通过开发支出入账、2家通过存货入账。可以看出,目前已开展数据资产入账的企业主要通过对数据资产的资本化开发,将《暂行规定》执行前只能费用化的支出转为资本化,通过降低企业营业成本实现当期利润增加,同时增加企业总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对于开发完成的数据资产,多数企业用于后续经营使用,因此通过无形资产进行核算,仅海天瑞声、中信重工两家拟出售相关数据资产,从而通过存货进行核算。

 

 

在行业方面,虽然19家公司所属行业分布较为广泛,但分布较为集中。其中7家公司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家公司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剩余10家公司则分属10个不同的行业。

 

 

此外,19家公司中有8家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5家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剩余3家分属数字创意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新材料产业。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主营业务从事数据生产、传输、存储和分析的行业在数据资产入表方面具有天然的资源禀赋优势,随着《暂行规定》的出台能够迅速反应抓住数据资产的时代红利。


上市公司一季度报告披露已经完成,19家上市公司勇立潮头,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第一批吃数据要素螃蟹的弄潮儿。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将认识到数据资产入表的重要性而推进相关入表工作。借此契机,智德盛也将持续跟进上市公司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动态,与社会各界一道努力推动优质数据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顺畅流动,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作者系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监 李航


附录:


19家公司详情

智德盛:勇立潮头,哪些上市公司率先实现数据资产入表?

创建时间:2024-05-14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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